澳洲幸运5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澳洲幸运5 > 政民互动 > 民政
问:民政部门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监护?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30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监护:

  (一)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四)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