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房地产市场实际,倡议我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倡议如下:
一、销售现场公示信息
(一)销售现场用于集中公示和警示信息的公示区域(不包括销售模型、销售沙盘)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示范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2),公示区域跟销售模型(沙盘)的距离不超过10米;公示栏与公示台集中在同一个区域;公示信息按照《江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明细表》(详见附件3)设置。
(二)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二维码技术,建立公示栏二维码,线上线下打造“阳光公示栏”(二维码设置教程详见附件4)。
(三)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虚拟现实技术(VR技术)对信息公示实景、样板房实景等宣传资料进行展示,并标注公示时间及用途。
二、销售现场宣传信息
倡议在销售现场设置项目销售模型(沙盘)对项目进行宣传展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模型(沙盘)依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按比例制作,附带简要的制作说明(模型比例、制作依据、制作日期等),明确展示项目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公共配套设施因素名称及具体位置(区域),展示内容必须符合楼盘的实际情况;在销售模型(沙盘)上设置A4幅面的提示标识牌,标注“销售模型(沙盘)仅作示意用途,请查看现场公示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了解项目规划设计及配套设施情况”。
三、提升销售服务质量
(一)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销售人员熟知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证件、文件、图纸等,如实向购房人介绍商品房项目相关情况。严禁误导购房人,如:不符合项目实际或违反政策的误导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渲染房价上涨预期。积极协助和指引购房人到销售现场查询公示信息,及时、准确提供购房人想要了解的其他合理的交易、消费信息。
(二)倡议有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在销售现场设置商品房销售信息专用查询电脑,设立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等方式对有关信息内容进行辅助公示,方便购房人现场核查商品房项目相关信息。
附件:1.公示栏示范(文件资料部分)
2.公示栏示范(图纸、提示等部分)
3.江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明细
4.二维码设置教程
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谭小姐,0750-66076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