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各镇(街、区)财政局(分局、办、所),各有关考生: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我区2022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我区2022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二、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地点调转及退费
(一)申请时间。
2022年7月5日6:00至11日17:00。
(二)考试地点调转。
1. 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使用调转功能,选择拟报考地点并提交申请。
2. 调转要求。
(1)由于各地市考试机位资源有限,为确保考试能够正常组织,如考生人数达到当地上限,则无法调转至该地市,请考生就近选择其他地市申请调转。
(2)考生一经提交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将无法修改、撤回或申请退费,请确认后提交。
(3)考生提交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报名资格审核、证书领取等后续事宜均转至新报考地点进行。
(三)考试退费。
1. 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使用退费功能,提交退费申请。
2. 退费要求。
(1)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请确认后 提交。
(2)考生应按规定填写、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将无法再次办理退费,也无法参加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
(3)我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已公布的有关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工作安排现全部停止执行,已完成初级资格考试现场退费申请的考生,需按上述规定重新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办理退费申请。
三、会计高级资格考试增设线上退费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22年7月4日9:00至8日17:00。
(二)申请流程。
考生登录“广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选择业务办理-->会计高级资格考试退费。退费提交资料。
(三)退费要求。
1. 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高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高级资格考试,请确认后提交。
2. 考生应按规定填写、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退费申请信息,如因考生填报的退费信息错误,导致退款不成功,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非税电子票据打印方式
(一)考生在报名缴费时输入过手机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的,可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ggzf.czt.gd.gov.cn/GdOnlinePay/)的“缴费查询”模块,使用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查询电子票据。
(二)通过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无法查询到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ggzf.czt.gd.gov.cn/GdOnlinePay/)的“缴费查询”模块,使用通知书号码查询电子票据。其中,通过微信支付缴费的,可以关注“非税支付”查看个人交易记录中缴款通知书号详情获取缴款通知书号码;通过支付宝缴费的,可通过查看账单找到缴费交易记录中的非税缴费详情获取缴款通知书号码。
(三)如考生从上述渠道仍然无法获取缴款通知书号码信息,可拨打020-37162800进行人工咨询。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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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