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洲镇属水乡地带,辖区内河涌交错,为防止我镇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澳洲幸运5(中国)开奖记录查询站 2015年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建立“人防、技防、物防、联防、巡防”的综合防范体系。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为重点预防教育对象,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坚决遏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工作机构
为了更好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止学生溺水专项治理,经研究,决定成立睦洲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瑞权(镇委、镇政府)
副组长:吴社旺(镇委)
成 员:陈社权(党政办)、林志军(农办)、陈才胜(信访维稳中心)、杨锡均(安监局)、区海波(文体服务中心)、郑炳寅(农业服务中心)、林球校(总工会)、吴荣坚(派出所)、郑雪琴(妇联)、林升云(团镇委)、吴锦炽(建环局)、
汤晓红(财政所)、郑庭章(中心小学)、周健亮(国土所)、朱明刚(卫生院)、刘尧玲(广播站)、各村负责安全生产的干部。
睦洲镇防止学生溺水专项联防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小学,由郑庭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中心小学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召开会议;要督促学校加强学生游泳安全管理和防溺水教育;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加大防溺水事故的宣传力度;要加强与家长、各村(社区)委会的联系,把防溺水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和相关部门。
文体服务中心、广播站要利用广播、电视、海报等方式,加强夏季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防溺水宣传氛围。
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在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同时,要利用治安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所属辖区重点河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控。
国土、建环和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河涌的管理,督促各村(社区)在重点河段(详见附件)及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涌、园林水塘和废弃石场等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筑工地应加强门卫管理,防治学生进入工地。
卫生部门要根据各学校需求,配合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督查,将防止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对村(社区)和部门年终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组织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充分发挥志愿者、义工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并公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黑点进行一次大排查,特别是对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居住点附近的河涌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设置警示标志和安装防护设施。对重点河段以及近五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河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设施。
(三)开展联防巡查。各中小学校要联合各村(社区)委会,以学校保安队伍和村居治安队伍为基础,建立联防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进行联防巡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文体服务中心、教育部门、广播站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海报等媒体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公益宣传;广大中小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和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师生和家长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强化家长是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设置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群防群治。各中小学校要开通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青少年学生私自到河涌游泳或嬉水进行即时举报。
(六)加强游泳和救生技能训练。全镇各小学全面实行学生游泳技能普及制度,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中途转入我镇的中小学生的游泳技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新生、插班入学时不会游泳的学生造册建档,同时告知家长限定在一学年度内必须让学生学会游泳,并将小学生游泳技能作为素质教育考察的内容之一。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每年6月10日前教育部门和宣传部门利用本地广播电视站对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河段登记造册并向社会公布。
(二)整治阶段。每年6月20日前在重点河段设置警示标志;6月30日前在重点河段安装防护设施。
(三)督查阶段。每年7月至11月,镇政府要组成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镇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我镇河涌众多,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溺水伤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配合,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建立防止学生溺水的联席会议制度,镇中心小学为牵头单位,成员包括文体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中心小学、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建环局、农业服务中心、农办、卫生院、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团镇委、妇联、广播站等部门单位。
(二)经费保障。要安排经费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和建设防护设施。
(三)信息报告。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员,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真实客观、清晰全面。各中小学校获悉本校学生溺水事件后,必须立即向镇中心小学报告,镇中心小学要在15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和镇政府电话报告,在30分钟内上报纸质信息(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要求45分钟内上报纸质信息),并及时报告后续处置情况;镇中心小学和所属村(居要在60分钟内向镇政府上报纸质信息,并及时报告后续处置情况。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1.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设标准
2.睦洲镇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黑点
附件1:
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设建议标准
项目 |
设置内容 |
建设标准 |
备注 |
警示标志 |
河涌危险、禁止下水 |
警示标志牌的尺寸:800mm*500mm; 颜色:底色为蓝色,字体为白色;
河涌每间隔约100米设置1个; |
适用于镇排查并公布的河涌 |
此处河涌为事故多发点、禁止下水 |
适用于近五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河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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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设施 |
安装结构坚固的防护栏 |
长度:以不能以常规手段下水 高度:不低于1.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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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标准仅为建议标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2:
睦洲镇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黑点
序号 |
容易发生溺水事故黑点 |
1 |
睦洲水闸 |
2 |
新沙村周围河涌 |
3 |
大鳌尾渡口 |
4 |
石板沙渡口 |
5 |
十村围堤 |
6 |
梅大渡口 |
7 |
东向水闸 |
8 |
车江南水闸 |
9 |
睦洲五孔闸 |
10 |
腰股海仔桥 |
11 |
腰股码头 |
12 |
西江边渡口 |